同辉信息四年虚增财务数据遭监管部门重罚 受损投资者可按条件提出索赔

日前,同辉信息(920090)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10月17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至此,该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件已调查、办理终结。

上述公告显示,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等方式,连续四年虚增财务数据,其中2018年至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过62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近3200万元,导致上述年度的年报及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均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北京证监局责令同辉信息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对在此次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戴福昊,合计罚款1150万元,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副总经理崔振英同样因是主要责任人,被罚款700万元,采取7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三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25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北交所亦对同辉信息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其中对戴福昊、崔振英分别认定为十年、七年不适合担任董监高职务。

基于上述违规事项,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买入同辉信息股票,并在2024年4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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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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