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药虚假陈述案二审落槌,投资者获赔 公司又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

*ST长药(300391)投资者索赔案已有二审判决结果。法院认定,*ST长药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决公司需向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024年4月30日,*ST长药发布《关于公司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自查发现,实控人罗明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截至2023年末占用余额约为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08%。同时,公司控股孙公司为关联方借款809.2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抵押担保,未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构成违规对外担保。

该公告中明确的违规事实,成为投资者向*ST长药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直接证据。

根据法院判决,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19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长药股票,且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11月7日,*ST长药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被正式立案调查。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发布的《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决定书。公告显示,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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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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