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投资者一审胜诉 索赔时效仅剩三个月

红相股份(300427)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取得重大进展。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

回顾该案,2024年4月3日红相股份公告称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在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而言,红相股份及其子公司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在上述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虚减利润。此外,公司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上,均涉嫌欺诈发行。

根据一审法院判决,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红相股份股票,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赵敬国律师特别提示,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4月28日届满,目前仅剩90天索赔窗口期,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务必抓紧推进索赔相关事宜。一旦诉讼时效届满,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难以再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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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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