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医药:报告期信披多次违规 两大客户合并后销售下降

两年多前,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延安医药”)曾与北交所擦肩而过,如今,延安医药携3.58亿元扩产强研的募资计划归来,再度叩响资本市场的大门。

此前,《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曾关注到再度谋求上市的延安医药,其稳步增长的业绩数据在报告期末的2025年上半年出现明显下滑,公司还向一关联方进行双向产品买卖,尤其是对其存在合计超亿元的“授权生产许可费”收入。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公司在报告期内多次因信披违规被采取监管自律措施,以及公司两个大客户在报告期内合并。

两年四次因信披违规遭监管

延安医药业绩在经历了2022年至2024年的稳步增长后,2025年上半年骤然“变脸”:当期营收2.20亿元,同比下滑12%;净利润2957.21万元,同比骤降近50%。曾被视作利润重要组成的“授权生产许可费”收入,在关联方天津君安注销后已彻底归零,而该收入在2022年曾占营业利润的124.47%——这意味着剔除这笔关联收益后,公司当年主业实际上处于亏损状态。

除此以外,对于任何一家拟上市公司而言,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是其规范运作的底线,而延安医药却屡屡因为信披违规受到监管。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挂牌新三板的延安医药及相关责任主体先后四次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的自律监管措施。

比如,2022年1月7日,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二部下达《关于对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因未及时披露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相关公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延安医药及相关责任主体被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仅仅一个月后,2022年2月10日,因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二部再次对延安医药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进入2023年,延安医药又两次遭监管。因新三板挂牌后调整股份回购条款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10月,公司第三次被口头警示;次月,监管措施升级——因在定向发行时隐瞒涉及合格上市等特殊投资条款,延安医药被处以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相关记录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从“口头警示”到“出具警示函”,清晰地勾勒出监管机构对延安医药信披合规问题的措施变化。尽管延安医药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已经进行了全面整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历史记录的负面影响并非一纸声明可以轻易抹去。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负责人和内外沟通的关键岗位,延安医药的董事会秘书一职在2021年至2023年间频繁换人,几经更迭。

在前次IPO报告期内,2021年1月,董事苏宏鸣递交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职务(总经理助理)。

之后,该职务由财务负责人赵峻岭暂代。直到2021年4月,公司任命张伟为董事会秘书;8个月后,2021年12月,延安医药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2月,张伟等6名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被授予激励股权,其中张伟认购了10万股,授予价格为5元/股。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手握激励股权的张伟,任职还未满两年,2023年1月,即辞任董秘一职,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当年3月,延安医药以每股4.20元的价格回购张伟持有的10万股,并完成注销手续。

接替张伟的董事会秘书是严诗涵,不过其2023年2月才入职延安医药。2010年10月至2017年10月,严诗涵任职于景尚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总裁办主任、董事长助理兼投融资总监。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严诗涵进入常州市博聪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投融资总监。2018年3月至2023年1月,严诗涵入职上海浦辰瑞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总监、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从履历来看,严诗涵有着较为丰富的投融资及投资者关系相关职业经历。

只是,延安医药信披违规频发的同时伴随董秘岗位几番易人,不禁让市场关注:公司因信息披露屡屡违规被监管是否和公司相关岗位因人事变动而缺乏连贯性有关?

两大客户合并后销售反降

延安医药的收入主要来自化学药品制剂、原料药和中间体等产品的销售以及授权生产许可费。公司制剂产品的销售采用经销模式,先将制剂产品直接销售给一级经销商,一级经销商再分销至下游医药商业公司或药店等客户。而公司的原料药和中间体直接面向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厂商及原料药贸易商销售。

至于授权生产许可费用方面,2023年3月,天津君安将格列齐特缓释片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至延安医药子公司名下,同时天津君安停止生产该产品;2023年8月,天津君安库存销售完毕后,公司不再产生授权生产许可费收入。

招股书披露的延安医药重要客户显示,2022年前五大客户分别为天津君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君安”)、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九州通”)、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兴制药”)、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含下属子公司广东创美药业有限公司)、江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药集团”),延安医药对其销售金额分别为7608.09万元、5053.15万元、3298.19万元、2309.11万元和1736.30万元。

其中,江药集团包括江药集团河南有限公司(2023年前名称为河南江中华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药集团常州有限公司(2023年前名称为江苏江中亚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江药集团完成对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2023年公司对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数据合并在江药集团内披露。从延安医药披露的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情况来看,数据合并披露后的江药集团当年为延安医药第三大客户,公司对其实现销售3456.20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为8%。

对比发现,在合并披露数据前的2022年,公司对江药集团和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这两家客户的销售数据合计为4045.30万元,延安医药2023年对其销售数据明显低于2022年。而2024年,江药集团甚至未出现在公司前五大客户名单中,2024年第五大客户为上海医药,公司向其销售3502.21万元,事实上,该金额也明显低于2022年公司向江药集团和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销售金额,意味着江药集团对公司的采购进一步收缩。

按照常理,客户完成合并后,采购规模理应更为集中。然而,2023年延安医药对合并后的“江药集团”合并披露销售收入仅为3456.20万元。这一金额不仅显示未实现“1+1>2”的效应,反而较此前两家独立客户的合计销售额下滑了约589万元。2024年,下滑趋势延续,江药集团甚至直接跌出前五大客户名单,这意味着延安医药对江药集团的销售额连续两年低于合并前的两家客户合计销售额。

此情形不免令人心生疑惑:销售数据减少的原因是什么,是否正常、合理?是否主要源于客户并购后内部采购渠道整合、需求去重所致?公司如何评估此类重要客户并购整合对自身业务带来的常规性影响?除了整合因素,此次销售额变动是否也涉及双方合作战略、产品线重点或商业条款的主动调整?

另外,虽然2025年上半年江药集团再次以1420.15万元的销售额位列延安医药第五大客户,但这一数据与其在2024年上半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对江药集团和创美药业合并数据的对比情况如何?从江药集团的案例来看,公司如何管理因重要客户自身战略调整、并购重组所带来的供应链风险?是否有相应的机制保持业务的韧性与可持续增长?

就上述疑问,《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曾致电并致函延安医药,截至发稿未收到公司回复。就公司其他值得注意的情形,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王君

报告期公司受处罚情况

张伟辞职后股份回购信息公告

报告期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截图


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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