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绝味索赔案律师提交新立案申请 受损投资者仍可索赔
·2026-03-25 19:10
近日,ST绝味(603517)投资者索赔案迎来新进展。据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其团队于近日再次向管辖法院提交了一批立案申请。
根据已有信息,刘鹏律师提示,目前判断,在2018年4月16日至2024年8月1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绝味股票,并在2024年8月1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回溯该案,202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期间,ST绝味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导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占对应年度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8%、3.79%、2.20%、2.39%和1.64%。公司2017年至2021年各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营业收入。
基于ST绝味的上述信披违法违规事项,受损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公司提起了索赔诉讼。
刘鹏律师提示,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连接的重要环节,若因信息披露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目前ST绝味投资者索赔案仍在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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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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