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虚假陈述案持续发酵 适格投资者勿错过索赔机会

证通电子(002197)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索赔人数不断增加。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介绍,其近日再次向法院递交了一批投资者索赔案件的起诉材料。

赵敬国律师表示:“关于证通电子系列案件,公开信息显示此前已有投资者收到法院下发的损失测算报告,这意味着投资者损失已明确,法院将会很快出具判决书,距离投资者拿到赔偿款更进一步。”

回溯该案,2024年11月,深圳证监局向证通电子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证通电子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云硕虚构业务往来,签订无真实货物交付、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采购与销售合同,导致公司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7年虚增利润507.7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2019年虚增利润8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52%。此外,公司在2021年发布的一份非公开发行文件中也因使用了2019年的虚假财务数据,同样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损失核定意见书,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8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持有证通电子股票的投资者,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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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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