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位高管“挨批” 处罚仅有七件 上市公司违规成本太低
本报讯 沪深两市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诚信记录显示,今年以来,两市共有33家上市公司、162位高管遭到了交易所的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挨批”的背后则是上市公司屡见不鲜的违规行为。
信批违规是最常见的一类。比如,2013年4月20日,华锐风电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披露对2011年年报进行追溯调整,其中资产总额调减6.9亿元,降幅达2.0%;负债总额调减5.11亿元,降幅达2.4%;所有者权益调减1.77亿元,降幅达1.3%;净利润调减1.77亿元,降幅达22.8%。经上交所查明,公司前董事长兼总裁韩俊良,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产品生产、销售、记账过程中存在的虚报、造假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给予公开谴责。
深交所6月6日公告显示,宏磊股份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且公司对上述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深交所对宏磊股份,宏磊股份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戚建萍,董事戚建华、戚建生、金磊、魏浙强,独立董事何力民,监事傅龙兴、彭齐放、许柏良,董秘方中厚,时任财务总监俞晓光,独立董事尚福山、吴旭仕、杨学桐给予通报批评。而根据公司最新的公告显示,9月9日公司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戚建萍、俞晓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方中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第二类是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比如,7月9日,深交所公告,辉煌科技2013年2月27日披露2012年业绩快报,而公司副总经理胡江平、监事李翀于2013年2月20日分别卖出股票200万股和60万股,涉及金额分别为2954万元和886.2万元。而胡江平、李翀分别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在公司业绩快报公告披露前十日内卖出公司股票,在卖出公司股票前也没有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3条、第3.8.16条的规定。
第三是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最为典型的就是万福生科,深交所3月15日公告显示,公司2008-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其中,2011年度公司虚构营业收入2.8亿元,虚增营业利润6541.36万元,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2.69万元,分别占公司已披露2011年财务报告中三项财务数据金额的50.63%、110.67%和98.11%。经对上述虚增数据进行调整后,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为2.73亿元、-630.51万元和114.17万元,与公司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
诚信乃做人之本,同样也是上市公司赖以生存、提高竞争力的基石。作为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根本保证,良好的诚信不仅反映市场环境,更体现出市场的成熟度和文明度。
在种种违规之后,交易所给予了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而真正得到证监会处罚的并不多。通过Wind搜索与“立案调查”相关的公告,今年以来涉及上市公司的仅有22份。这其中,有来自地方证监局的,也有来自证监会的。而搜索“证监会 处罚”的公告则仅有7条。
这样的处罚力度远远不够。上市公司的违规背后,仅仅是上市公司单纯个体的违规,或者是高管的不负责任?难道一直负有“保荐”责任的中介机构就不需要担责?可是,从交易所的平台来看,今年以来对于中介机构的处罚信息却寥寥无几,这其中深交所只有4份,而上交所搜索“对中介机构的公开谴责”显示的是“0条记录”。
我们期待更有力度的制度出台。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退市制度意见征求稿》,在原有退市标准上,新增了“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条件,但是这一制度目前仍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很显然诚信的完善仍在路上。记者 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