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实施一周年 资本市场生态环境得到大幅改善
2021年3月1日,新《证券法》已顺利实施一周年,从违法违规情况来看,A股公司违规情况从2020年8月开始明显转好。需要提及的是,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并定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的日子,恰是新《证券法》实施一周年。市场人士认为,刑法修正案与新证券法高效衔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将逐步完善。
违规情况明显转好
“新《证券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意味着证券领域法治时代掀开新的篇章,行政、民事、刑事‘三驾马车’全面追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助于积极推进中国证券市场健康、稳健发展。”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
一年前即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
《大众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在新《证券法》实施后5个月,违规情况明显转好。2020年8月至11月,违规公司罚金额度明显下降:2020年8月的罚金额度为4517.13万元,9月份受罚公司累计罚金为782万元,10月罚金额度为630万元,而11月罚金额度降至170万元,罚金额度连续三个月环比下滑,同时也是2020年单月罚金最低的一个月。2020年12月如果剔除银保会对一家上市银行5050万元的处罚,12月份的罚金也只有448万元。
刑法修正案与新证券法顺利衔接
政策方面,新《证券法》通过新增信息披露条款凸显出重要性。其中,不仅包括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信息披露内容简洁明晰、通俗易懂(第七十八条)以及披露义务人应具有自愿性原则(第八十四条)等,而且也就对信息披露的真实程度做了严厉的惩罚力度,即相比于原来《证券法》的最高惩罚金额只有6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针对欺诈发行,新《证券法》同样提高了处罚的幅度,将其金额提升到2000万元,位于处罚金额居首。
刑法修正案将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将对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至5%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至5%提高到20%至1倍。
对此,广东一证券维权律师向记者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与新证券法顺利衔接,将有效震慑违规行为,违规行为有望持续减少。”
需要提及的是,2020年12月31日,围绕《证券法》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多项配套规则。
对此,前瞻产业研究院认为:“未来,证监会将继续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强化退市监管力度,加快制定相关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退市、监管执法等全流程全链条监督问责,推进《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记者 张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