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强化财务顾问业务监管

本报综合消息 证监会公示了首批两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备案信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6月18日表示,经审阅,两家公司的备案材料符合规定,具备相关从业经验,证监会同意其备案。

高莉称,该备案是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事后备案,不构成监管部门对相关机构执业水平的认可。财务顾问业务执业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证监会及相关交易场所的要求。证监会将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强化财务顾问业务的日常监管,在做好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财务顾问业务备案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其他类型机构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评估工作。 

高莉表示,上海瀛翊减持未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中董监高违法减持股票的规定,6月16日证监会决定对上海瀛翊违规减持一事立案调查。高莉称,后续也将对此事依法处理。

证监会还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将于7月19日开始实施。主要内容包括了进一步明确市场禁入类型,明确交易类禁入的使用规则,禁入规定禁止直接或间接在证券交易场所二级市场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全部证券(含证券投资基金)的活动,适用于违反规定影响证券交易秩序或者交易公平、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禁止交易的持续时间不超过5年,对七类情形作出了除外规定,明确市场禁入的范围和情形,将信息披露严重违法的列入终身禁入情形。

此外,证监会称,将进一步指导广期所开展广泛的调研论证,完善碳排放权合约的规则设计,在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出碳排放权相关的期货品种。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