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被判赔付32名投资者343万元 索赔诉讼征集仍在继续

金花股份(600080)自2020年8月6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陆续有众多投资者随即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日前,法院对部分金花股份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方面获胜。

据金花股份9月16日公告披露,公司收到西安市中院寄送的32份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投资者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金花股份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约347.63万元和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付金额总计约343.45万元。

西安市中院认为,金花股份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所称的非系统性风险对涉案股票价格产生了确定性的影响且与涉案投资者投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法院最终仅仅扣除了较少部分的系统性风险,金花股份索赔案总体判赔比例较高。

目前,金花股份表示对于西安市中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决定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按照以往证券诉讼的经验,一般来说二审改判几率不大。

刘鹏律师进一步表示,根据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公司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已经确定下来,意味着投资者只要符合索赔条件,即可主张索赔,挽回自己的损失。凡是于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金花(600080),并在2020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金花股份目前面临着易主的局面。9月2日,金花股份公告,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6689.7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将被西安中院公开拍卖,该部分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3.63%。紧接着,9月8日晚,金花股份发布公告,西安中院将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45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37%。如本次股权拍卖最终成交,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级市场方面,金花股份股价自2021年3月以来一直保持稳步上涨态势。截至记者发稿时,股价报收8.83元/股,较前一交易日涨4.62%。据金花股份披露的2021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686.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98%。

有投资者担心上市公司股价上涨后无法参与索赔。对此,刘鹏律师解释,投资者向金花股份提起诉讼,只要满足索赔区间(时间段)即可参与维权,与现阶段该公司股价涨跌无关联,提起诉讼索赔不会影响投资者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

记者 李彦

扫码报名索赔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