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天再遭立案调查 这两类受损股民有机会索赔

9月21日,ST中天(60085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18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9月1日决定对公司立案。22日,ST中天封死跌停板,报1.97元/股。

ST中天在公告中风险提示称,如因前述立案事项导致公司需调整会计报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另外,如公司因前述立案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事实上,这并非ST中天第一次被立案调查。早在2019年10月,公司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9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ST中天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16-2018年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两项违法事实。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分别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针对ST中天两次被立案调查,凡在2016年6月22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买入ST中天,并在2019年6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在2021年9月21日晚持有ST中天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今年6月18日,上交所曾针对大额债权质押标的等有关事项,对ST中天发出问询函。上交所称收到举报材料,举报公司存在人为构造股权质押交易规避退市、虚增质押标的ABE公司储量价值、隐瞒质押标的与公司实际存在关联关系、质押标的及主要海外子公司已不具备持续营运条件等情况。上交所要求公司5个交易日内回复。但截至9月18日,ST中天已经对此13次延期回复。

除上述问题外,公告还显示,截至9月7日,ST中天违规担保剩余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15.03亿元,公司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需承担的担保金额约为13.29亿元(不包含未定利息)。公司涉及诉讼的违规担保案件共计17件,一审均已判决。

ST中天表示,因债务逾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及账户大部分已处于冻结状态,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冻结、资产被查封等进一步扩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此外,森宇化工及其关联方计划自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2日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5000万股,不超过10000万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1年7月2日,森宇化工及其关联方未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终止。

记者 苏城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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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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