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增方案被否 *ST同洲终止上市风险大增

*ST同洲(002052)1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不予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此前的1月9日,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申请未获通过。在此背景下,公司终止上市的风险将加大。

公司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此前公告,*ST同洲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约2.24亿股,发行价格为1.54元/股,发行拟募集不超过约3.4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发行对象为福建腾旭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刘用腾为发行对象的股东之一且为发行对象的法定代表人,该方案构成关联交易。

1月30日,*ST同洲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2年营收为2.3亿元至2.6亿元,2021年同期为1.39亿元;预计净利润为-3000万元至-5100万元,2021年同期为亏损1.86亿元。此前由于*ST同洲2021年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1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今年以来,公司已经发布两份《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的公告。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定增被否 诉讼缠身

在*ST同洲披露业绩预告后,深交所1月31日向其下发了关注函,要求公司详细说明2022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并对公司营收集中在2022年下半年实现的原因进行重点说明。

在延期回复深交所对*ST同洲的关注函后,本周的2月15日,公司终于做出回复:“2022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为:公司2021年7月份开始布局电池业务,2022年持续发力电池业务,同时,为整合电池产业上下游资源,2022年新拓展了电池原材料和电芯贸易业务,增加了2022年收入。”

*ST同洲不仅是定增被否,还存在诉讼缠身的问题。目前*ST同洲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仍在持续进行中,法院已作出一审投资者胜诉判决。法院认定,部分原告投资者的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之间存在直接的损失因果关系。在赔付比例上,法院确认*ST同洲应对各原告投资者扣除系统风险后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 记者 张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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