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收费”现象疑似再现 IPO审计服务利益链亟待斩断

本报讯(记者 刘扬)就在财政部重拳出击“或有收费”后不久,又有拟IPO公司挑战监管。

根据企查查APP公布的信息显示,11月22日,拟上市公司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披露IPO审计服务公布项目中标候选人(见右图)。该项目第1、第2、第3中标候选人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报价分别为695万元、680万元和688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服务费支付分两部分,以第1中标候选人天健的报价为例,IPO成功前支付服务费245万元(35%),IPO成功后支付服务费450万元(65%)。

11月20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严禁会计师事务所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审计服务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审计服务,收费与否或者收费多少不得以审计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份中标候选人公示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从公示上来看,分段有一定合理性。如果根据或有,则容易背离独立审计准则。此前财政部已经发布相关规定,单从公示上来看,不排除招标方表述有一定出入。财政部所定义的或有费用是在‘合同’层面上认定的,具体有没有或有费用,仍然需要根据合同来确认。”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许峰律师23日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道。

记者注意到,就在11月2日,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及IPO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显示,项目总预算1750万元,其中IPO上市审计服务预算价1600万元。招标文件中的支付方式处明确,IPO上市审计费用共分两个阶段支付。第一阶段费用金额为IPO上市审计费用总金额的20%。第二阶段费用金额为IPO上市审计费用总金额的80%,成功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并验资完成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阶段金额的100%。此外,公告明确注明,由于中标人原因致使本次IPO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付审计服务费;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赔偿。

就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五天,该招标终止,原因是“因本项目采购需求调整”。

一市场人士2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而财务信息的质量是信息披露的基石。或有收费通常表现为上市奖励费,这会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同时也存在为拟上市公司粉饰业绩的可能,进而影响资本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属性。因此,IPO审计服务利益链亟待斩断,未来监管有望继续加强。”

编辑:gl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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