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党委书记孙达: 发挥慈善事业中企业积极作用 完善股权捐赠等税收优惠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党委书记孙达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近年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据统计,2023年年度慈善捐赠总额已突破2000亿元,尤其是企业捐赠占到社会捐赠总额的60%左右,公益慈善事业所承载的第三次分配在我国收入分配调节中的基础性作用愈发受到重视。

如何引导、促进企业更积极地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企业如何更好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平衡善举与经营发展的关系?我国公益慈善组织与公益慈善事业如何进一步完善、提升?3月9日,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党委书记、副会长孙达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专访时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回应,并对今年关于设立“中国急救宣传日”的提案进行了阐述。

实现共同富裕中发挥更积极作用

《大众证券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在弱有所扶上起到了怎样的积极作用?我国公益慈善组织还有哪些不足或可以进一步提升的地方?

孙达: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慈善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在提高社会保障、投入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践行第三次分配、传播中华文化、推进共同富裕等方面都有了质的提高,日渐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扶贫济困、扶倾济弱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弱有所扶”的重要原则,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遵循。党和政府始终致力于缩小城乡与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化,而慈善事业正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有力武器与有效途径。

然而近年来,慈善组织逐年募集的捐赠款物总额并未实现与经济增长同步,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2%左右。慈善事业对调节国民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的功能还显得有限,有必要在扎实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慈善事业的能动性,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慈善组织作为捐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桥梁纽带,是慈善事业最重要的主体。因此,提高慈善组织的服务规范性、服务水平和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我认为,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慈善组织的规范管理、慈善活动的公开透明。新修改的《慈善法》也对此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补充与完善。

从另一个角度看,近年来,我国个人向慈善组织捐赠的占比依旧较低,仅占捐赠总额的25%左右。究其根源,主要体现在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与专业性有所不足,直接影响了个人捐赠的积极性;现行税收政策等对个人捐赠的激励力度仍有待提高。

慈善组织要想提高自身公信力,首先就要依法行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慈善款物的募集和使用中,要做到全过程透明,全面、公开向社会公众展示相关信息。这也是慈善组织存在发展的不二法门。

企业尤其民企是慈善事业的主力

《大众证券报》:来自企业的捐赠对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您认为应该如何去引导、促进企业更积极地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孙达:实现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要从注重数量、规模向提升能力、效率转型,应激励和指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找准社会慈善需求和自身优势的结合点,积极发挥更大作用。我认为要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政策法规层面加大慈善公益事业促进力度。要尽快研究出台遗产税、赠与税等税收制度,形成与个人所得税相配套的收入财产再分配税制体系。

二是进一步拓展税收优惠范围,完善股权捐赠、无形资产捐赠和有价虚拟物品捐赠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建立国家层面的慈善捐赠、慈善志愿服务记录和信用激励制度,将其依法纳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作为正向评价和失信惩戒依据,在评优评先、积分落户、购房购车、子女教育、公共设施使用上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增强社会公众投身慈善事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是不断提升慈善事业的吸引力与活力。比如,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各级协调配套的慈善表彰体系,将现行“中华慈善奖”提升为国家重要奖励项目,对为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各类组织予以表彰奖励,激发更多社会力量投身慈善的热情。

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是企业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选择,是新时代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事实证明,在中国特色的慈善实践中,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始终都是慈善事业的主力。我认为,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要注重以下几点:

首先,企业要有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长远规划和长效机制。企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对塑造企业文化、提升品牌美誉度、提高员工凝聚力、整合资源开拓市场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价值和作用。因此,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状况和社会需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制定可行性规划,建立健全机制,并引导带动员工参与其中,形成企业良好的公益慈善氛围。

其次,要构筑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良好平台和渠道。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主要是捐款捐物、救灾救援、志愿服务为主,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资源,重点打造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优质平台和渠道,比如,成立公益慈善基金会,组织专职团队进行专业化操作。或者与专业慈善公益机构合作,成立公益慈善基金。

再次,着重策划开展与公益慈善事业相关的品牌项目。公益慈善项目相当于企业的产品,越是品牌产品,越是能够赢得捐赠人的支持、满足受益人的需求,并且能够不断解决相应的问题,推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设立“急救宣传日” 提升应急救护水平

《大众证券报》:今年全国两会上,您带来了将每年1月20日定为“中国急救宣传日”的提案,提出该提案的原因和提案内容是什么?

孙达:今年我提交的《关于设立“中国急救宣传日”的提案》是对我去年《关于推进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大面积普及与急救联动》提案的一次深化与拓展。

近年来,我国急救培训工作进展较快,但掌握救护技能的人员比例仍然较低。《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21年数据显示,中国大陆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率仅为1%。

据统计,我国目前每年因心脏骤停等急危重症死亡的人数超过1000万人,其中约80%发生在院外,而院外心肺复苏成功率仅为1%至3%,远低于发达国家15%的水平。

为全面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全民应急救护能力,持续提升社会应急救护联动能力,积极构建“现场-院前-院内”急救全链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我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是将每年1月20日定为“中国急救宣传日”,将“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定为“中国急救宣传日”主题,强调急救之于宝贵生命与美好生活的重要性、必要性,激发公众的参与意愿和责任感。

二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急救事业的认知和关注,普及急救知识与技能。

三是推进院前急救联动。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企业等参与急救事业,建立多元化急救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发展并予以规范指导。建立与完善激励机制,如对社会急救组织、爱心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经费补贴、税收优惠、荣誉表彰等,对社会急救行为给予法律保护、道德支持、社会认可等。

四是优化急救资源配置。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加强中西部、乡村等地区急救网络建设,实现乡(镇)急救中心(站)全覆盖,缩小城乡差距和急救服务半径。统筹城乡急救资源配置,探索急救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行机制,提高急救资源利用率。

五是加强院前急救体系信息化建设,实现社会急救与专业急救有效衔接;推进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信息互联互通。


编辑:lu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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