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正在加强

本报讯(记者 刘扬) 继ST起步的三位独董联合要求“查账”后,3月21日,*ST美盛收到独董督促函。根据公告,*ST美盛第五届独立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董事会全体董事、公司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座谈,赴公司实地调研并与负责人展开沟通,主动履行独董职责,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及时有效消除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督促函》。

据*ST美盛2022年年报,公司独立董事包括陈文、韩国强、卓飞达三人。三位独董发函重申,要求严格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需要独董审议的全部材料发送到每一位独董手上,确保独董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年报审阅和核查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的顺利召开。

3月16日,ST起步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要求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复核有关财务事项的函》,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要求公司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随着上市公司相关案例的增加,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正在加强。2023年8月4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本次系统性修订主要包括明确职责定位、强化任职管理、改善选任制度、优化履职方式、加强履职保障、健全责任约束机制等方面,旨在全面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此外,2021年,在康美药业证券集体诉讼案中,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独立董事开出首笔“天价罚单”。

根据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度有关独立董事的行政处罚案例共8起,涉及8家上市公司,共处罚13名独立董事,无独立董事被采取市场禁入行政措施。与2022年相比,2023年独立董事的行政处罚案例数量与处罚人数均相应减少,其中,行政处罚案例数量同比下降11.11%,处罚人数同比下降53.57%。

“独董新规促使独董不再是花瓶摆设,而是更强调独董的独立性,不影响独立判断,通过提升独董话语权,可以让独董起到积极监督的作用。ST起步独董要求‘查账’、*ST美盛独董发督促函,反映出独董的监督作用正在得到提升。通过发挥独董积极作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改善上市公司经营,使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得到维护,如此,中小股东的权益也能够得到实现,最终实现上市公司、大股东、中小股东各方共赢的目标。” 财经评论员郭施亮21日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道。

编辑:gl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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