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持续发力 A股年内首现从“不分红”到“分红”案例

本报讯(记者 刘扬) A股年内首份由“不分红”改为“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出现。4月9日,方大特钢(600507)发布公告,就上交所关注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不分红等问题进行回复。同日,公司发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公告。

3月16日,方大特钢披露2023年年报。公司同日表示,将不进行分红。3月2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监管问询函。上交所指出,截至报告期末,方大特钢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22亿元,货币资金余额达60.45亿元,要求其补充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连续两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根据方大特钢的公告,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扣除受限货币资金31.97亿元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5.42亿元后,可自由支配资金为23.06亿元,目前月均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17亿元。方大特钢随即调整原本“不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拟每股派现0.1元。

3月15日,证监会出台《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要求加强现金分红监管,增强投资者回报,包括对分红采取强约束措施、多措并举提高股息率、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

随着监管层要求上市公司提升分红力度的态度愈发坚定,多家曾连续“零分红”的公司陆续开始分红。

Wind统计显示,京粮控股、中国铁物、中通客车、闽东电力、远望谷、云南锗业、摩恩电气、恺英网络、浙江世宝、永贵电器、两面针、抚顺特钢、赤峰黄金、安孚科技、田野股份、锦波生物、易实精密、硅烷科技等18家公司2018年至2022年年报均未分红,而2023年年报则开始分红,分红金额累计达12.01亿元。

“持续加强现金分红监管,增强投资者回报,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国开证券宏观经济分析师杜征征认为,监管层近期多次对分红作出表态并出台多项细则,从以前以鼓励为主,到目前的采取一定的约束措施,凸显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分红态度的转变。

此外,杜征征还表示,对分红政策添加一定的约束条件,将对上市公司起到一定的鞭策作用,有助于上市公司更加重视分红,增强上市公司的公众意识。从中长期看,有关分红政策的落地推进,有利于上市公司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挖掘更多的利润空间,助力推进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建设。

编辑:gl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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