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光电收纪律处分决定书

微创光电(430198)近日披露公告,因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存在错报,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了北交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公告显示,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2年年报、2023年三季报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对2022年年报披露的营收调减685.15万元,调减比例为5.35%;对2023年三季报披露的营收调减1.16亿元,调减比例为72.16%。

北交所指出,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存在错报,违反了北交所相关规定,构成信披违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军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兼董秘王昀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及信披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微创光电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北交所相关规定。

北交所决定给予微创光电、陈军、王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表示,上述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宗禾

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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