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阵换将”引发年报信任危机 恒邦股份一独董连投20项反对票

3月27日,恒邦股份(002237)披露年报的同时,出现了独董反对票。3月26日,在恒邦股份董事会会议上,独立董事王咏梅共投出20张反对票和2张弃权票。这些被投出反对票的议案涉及年报审计、内部控制等多个方面。
年报签字会计师“临阵换人”
此次,王咏梅对恒邦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投反对票,且未针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3月27日,恒邦股份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王咏梅反对理由的说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故意隐瞒2024年更换签字会计师的事实,未与审计委员会沟通,未向独立董事和董事会通报,已构成违规;离任审计师真正的辞职理由不明,新任审计师的胜任能力如何不清楚,更换是否会导致审计质量下降存在疑点;作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明知签字会计师更换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审计委员会,却故意隐瞒不报,明知故犯,性质恶劣。
基于以上原因,王咏梅无法对2024年的年报相关信息与数据产生信任,事务所诚信存疑。
王咏梅的疑虑始于公司的“临阵换人”。恒邦股份2024年年报披露,此前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为刘学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吕凯。
2025年3月6日,公司收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由于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渊离职,委派张敏接替李渊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
此外,恒邦股份还在年报中表示,李渊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2024年4月份离开事务所,去其他企业工作,离开注册会计师行业,2024年6月份已经转为非执业会员。李渊离职时间在恒邦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开展之前,并非因在恒邦年报审计期间产生分歧离职。张敏自2016年起多次参与恒邦股份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了解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具有胜任能力,能保证恒邦股份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质量。
两现象值得探究
针对这起独董反对案,有两个现象值得关注。
第一,变更签字会计师是否需要履行信息披露?对比恒邦股份2023年及2024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2023年的“刘阿彬”已变更为“张敏”。记者查询发现,此前恒邦股份未曾发布过变更签字会计师的相关公告。
“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时,若仅因签字会计师轮换(如服务满5年)或个人原因更换,且审计机构资质、审计质量未受影响,无强制披露要求,但上市公司可自愿披露以增强透明度。例如,若原签字会计师因职业规划离职,新任会计师具备胜任能力且审计程序合规,公司可选择不披露。监管部门鼓励上市公司对签字会计师变更事项进行自愿性披露,尤其是涉及轮换、审计机构内部调整等情形,以防范‘购买审计意见’风险。”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27日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道。
此外,许峰律师认为,签字会计师变更本身不必然触发法定披露义务,但需结合变更背景、审计风险等因素综合判断。上市公司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必要时主动披露以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从这个案例来看,要排除是否因为财务造假导致的注册会计师离职和独董投出否决票。”
第二,如果更换签字会计师没有违反约定书约定,董事(含独董)是否可以不基于年报实质内容的问题,仅基于更换签字人而投出反对票?究竟是投同意票的董事是勤勉尽责还是投反对票的董事勤勉尽责?
“证监会对董事勤勉尽责的认定采用‘签名+异议’标准:若董事在决议上签字且未提出异议,或异议未明确记载,可能被认定为未勤勉尽责。但若董事能证明已通过会议、质询等方式履行审查义务(如确认更换程序合规、新任会计师资质),则可能免责。”许峰律师进一步指出。
同时,许峰律师表示,反对票与同意票的辩证关系如下,反对票意味着若基于合理怀疑且程序审查充分,属勤勉尽责;若仅因程序合规性投反对票,则可能失职。同意票意味着若程序与实质均无问题,属勤勉尽责;若未充分审查程序或实质风险,则可能违规。
“判断董事是否勤勉尽责,需结合其是否实质性地履行了监督与审查义务,而非单纯以表决结果为依据。”许峰进一步指出。
此次独董投下反对票,将对公司带来哪些影响?针对独董的质疑,公司未来将做出什么回应?27日,《大众证券报》记者致电恒邦股份,公司电话无人接听;以邮件方式联系恒邦股份亦未得到相关回复。针对这一现象,本报将持续跟踪。
记者 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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