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1200万份股票期权 *ST东通财务造假 “看门人”第一创业证券浮出水面
日前,*ST东通终止实施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被立案之后,*ST东通的热度不断上升,同时,投资者的索赔维权也在进行。《大众证券报》记者发现,2023年6月,*ST东通(当时简称“东方通”)曾实施非公开发行,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担任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律师的分析,相关投资者有机会向*ST东通索赔。
*ST东通风波不断
6月6日,*ST东通发布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据公告,*ST东通于2025年6月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并注销13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00万份,同时与本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实施,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ST东通称,由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条件,应当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4月14日,东方通(300379)发布公告称,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5025号),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方通立案。
虽然具体细节未披露,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根据公开信息,东方通曾因2022年年报更正问题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东方通2023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德皓也因审计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综合来看,东方通被立案原因或涉及2022年至2023年年报,当然也不排除还有其他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问题,有待证监会进一步查处。”
第一创业证券浮出水面
鉴于*ST东通已经被立案,赵敬国律师表示两类投资者或有机会向公司索赔:一是,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持有东方通股票,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二是,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12日期间买入且持有东方通股票,无论在2024年12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符合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均可申请索赔,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大众证券报》记者发现,在上述第一个时间段,即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ST东通曾实施过非公开发行股票,一创投行担任其保荐机构,指定张德平、王璐担任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2023年6月20日公告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ST东通向15名发行对象发行了1.06亿股,发行价格为20.75元/股,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为3077.93万元。
截至6月12日收盘,*ST东通的收盘价为5.62元/股。根据当年非公开发行的对象来看,财通基金、广发证券、中信证券、安联保险资管、诺德基金、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瑞士银行(UBSAG)、长安基金、华夏基金、上海盎泽私募基金、华商基金、江苏瑞华投资、天安人寿保险、太平资管、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这15家机构的投资者,均为受损的投资者。
*ST东通出现财务造假,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走访程序执行是否到位?一创投行的尽职调查程序执行是否到位?一创投行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在管理上是否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本报就此给第一创业证券发了采访邮件,截至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复。
企查查显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一创投行持股比例为100%。今年1月10日,《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称,第一创业证券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开展中存在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净值化管理不完善、部分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资标的库调整不及时、部分主要业务人员薪酬递延支付不到位等问题。第一创业证券被深圳证监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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