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投资亏损未及时信披 骑士乳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因公司期货投资亏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骑士乳业(832786)及相关当事人立案。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内蒙古证监局拟对骑士乳业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并对多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炒期货亏损额最高超4000万元
7月4日,骑士乳业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董事长、总经理党涌涛;公司董事、董秘陈勇;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王喜临)于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期货投资亏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于6月26日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立案。
公司同日披露了当日收到的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告知书》。内蒙古证监局在《告知书》中指出,骑士乳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亏损事项。
调查结果显示,2024年,骑士乳业开展了豆粕、白糖、尿素等期货交易业务。截至2024年1月17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计8个期货账户累计亏损金额达到902.46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2.60%。公司期货交易重大亏损状态持续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累计亏损金额最高达到1751.37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4.45%。
截至2024年7月18日,骑士乳业期货账户累计亏损金额达到1294.55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2.77%。公司期货交易重大亏损状态持续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累计亏损金额最高达到1294.55万元。
截至2024年8月13日,骑士乳业期货账户累计亏损金额达到3873.36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8.21%。公司期货交易重大亏损状态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亏损金额最高达到4167.8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1.12%。
公司被罚200万元
内蒙古证监局指出,骑士乳业上述期货交易重大亏损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却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骑士乳业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构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中,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党涌涛,时任董事、财务总监王喜临,时任董事、董秘陈勇,分别决策、组织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参与上述期货交易业务,知悉重大亏损事项,但未督促公司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
对此,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骑士乳业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党涌涛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王喜临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陈勇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曾因信披不准确被通报批评
事实上,骑士乳业出现信披不合规行为并非首次。今年4月,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北交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北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根据《决定书》,骑士乳业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后于2025年2月28日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业绩预告中净利润由650万元至840万元区间,修正为-870.16万元,相比预告金额区间下限的差异幅度为233.87%,且涉及盈亏性质变化(由盈转亏)。骑士乳业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
北交所指出,骑士乳业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董事长、总经理党涌涛,财务负责人王喜临未能勤勉尽责,对骑士乳业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北交所决定,给予骑士乳业、党涌涛、王喜临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记者 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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