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千亿合同”被问询后“拖延交卷”
在收到上交所问询函后,容百科技(688005)申请延期回复暨股票停牌。公司股票1月14日、15日停牌后,16日发公告称,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1月14日,容百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合作协议》,连续6年合计为宁德时代供应国内区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过1200亿元。
公告一经披露,上交所随即向公司下发问询函。上交所指出,公司未公告销售金额的确定依据;公司收购的贵州新仁新能源目前拥有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产线与本次协议预计供应的产量相差甚远。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明确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相应履约能力;补充披露协议约定的双方强制性义务及具体违约责任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要求容百科技就有无存在内幕交易情况进行自查;是否存在借大额合同进行股价炒作的动机;要求公司立即披露该问询函,并在1个交易日内回复,同时表示后续将结合公司回复情况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1月14日,容百科技宣布延期回复问询函并申请公司股票1月14日、15日停牌。1月16日,公司公告称:“协议未约定采购金额,‘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是公司估算得出,具有不确定性。”并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
上述1200亿元的订单是否仅为意向性协议?公司为何两度延期回复?记者16日致电容百科技,但公司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销售金额为公司单方估算且未披露估算依据,产能与协议要求存在差距,未完整披露协议核心条款,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充分,或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真实、准确、完整’的基本要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敬国律师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上交所直接提及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并要求公司1个交易日内回复,原因在于千亿级合同金额的披露易引发股价异动,若不快速核实信息真实性,易误导中小投资者决策,也体现科创板‘快反应’的强监管特点,可避免公司通过拖延时间掩盖问题。容百科技停牌可暂时规避问询函引发的股价下跌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公司内部自查内幕交易争取了时间。”记者 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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