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未履约要约收购义务、信披违法违规,实控人陈峰拟被罚450万元

3月16日晚间,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贝斯美”,股票代码:300796)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近期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2号),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8月29日,陈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贝斯美股份106,062,5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37%。2024年8月30日,陈峰以本人借入资金通过吴继铭、钟军海的证券账户,以大宗交易方式买入贝斯美股份10,83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上述交易完成后,陈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贝斯美股份116,895,5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37%,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陈峰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此外,陈峰隐瞒其持股信息变动情况,导致贝斯美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实际控制人持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陈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

2026年3月16日,贝斯美收盘价报9.67元/股,下跌3.30%。胡虹跃

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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