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江苏开展“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做好保险公司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和《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要求,友邦江苏于2021年5月启动了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2021年宣传月主题为“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

友邦江苏对本次活动高度重视,成立以分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分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业务区部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友邦江苏面向江苏分公司下辖的全体内外勤以及广大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客服电话自动语音播报、公司APP首页系统界面、以及向所有有效保单投保人发送短信等方式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以友邦江苏各下辖机构营业网点为依托,采用保险销售人员早会宣导,职场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短片,在职场张贴海报、摆放展架、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扩大活动宣传覆盖面,进行《条例》普法宣传和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为消除社会金融风险隐患、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创造良好的氛围。友邦江苏还通过企业微信号发布《条例》知识宣传图,并采用有奖竞答活动形式吸引广大内外勤参与《条例》知识的学习,增加《条例》学习的主动性和趣味性,坚决防止内外勤参与非法集资。

对于如何鉴别非法集资活动,友邦江苏表示,非法集资活动具备“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三个特征要件,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的常见表现形式包括: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等。非法集资常见手段包括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

一直以来,友邦江苏不仅关注自身业务品质管理,也始终致力于从客户角度出发,为他们的健康生活保驾护航。本次友邦江苏积极大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旨在对社会公众、公司保险从业人员广泛宣传《条例》和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提高防范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同时,更是友邦江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未来,友邦江苏还将继续为降低保险消费者金融风险,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吴珂)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