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罚单金额为370万元 8家金融机构各领百万元罚单

二季度以来,在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落地推进下,金融行业的严监管丝毫没有放松。《大众证券报》记者据Wind资讯统计发现,继一季度3185张罚单,合计9.8亿元的罚没金额之后,二季度以来,金融机构被开出的罚单已有290张,罚没金额共计5839.42万元 (截至2023年4月21日)。从处罚原因来看,大多集中在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职责、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违规经营等方面。其中,以国银金融租赁为首,共计有8家金融机构分别被开出了百万元以上的罚单。

国银金租领370万元罚单

4月17日,深圳银保监局发布了对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7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案由为“租赁业务‘三查’不到位且租赁资金流向禁止性领域、资本充足率计算不审慎、以不宜变现所有权存在瑕疵的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以在建工程作为租赁物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开展船舶租赁业务不符合监管规定的业务经营形式”共5条“罪状”,同时,深圳银保监局还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吴荣样、田忠华、徐珊珊、于超、莫燕锋等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据悉,作为内地唯一一家港股上市金融租赁公司,该笔罚单金额刷新了近两年业内单次被罚金额的新纪录。公开信息显示,国银金租成立于1984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64.4%。2016年,国银金租在港交所上市,目前最新总市值为139亿港元。

近半数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罚

记者统计发现,金融机构因“未依法履行职责”受到处罚的占比最高,290张罚单中有136张的处罚原因为“未依法履行职责”。具体来看,包括 “内控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贷款 ‘三查’不尽职”、“贷款分类不准确”等。

除了国银金租之外,不少银行、农村信用社、保险公司均因此被罚,也不乏工中建等国有行的下辖分支机构。其中,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造成14笔贷款形成不良”被处罚款280万元,这也是二季度以来银行机构收到的最大金额罚单。据嘉兴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时任禾城农商银行油车港支行客户经理姜永青是上述14笔贷款的调查人员,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禾城农商银行油车港支行行长陆新华、禾城农商银行分管副行长陆卫良负责管理上述业务,负有管理责任。”因此,上述人等也分别被予以了行业禁入、警告、罚款等处罚。

保险机构领49张罚单

记者统计还发现,290张罚单中有49张罚单开给了保险机构,其中,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中心支公司因“提供/编制虚假资料”被泉州银保监分局罚款73万元,罚款金额在保险机构中最高,具体违法行为有: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和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是不少保险公司被罚的共同原因。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和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均因“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分别被罚款35万元-70万元不等。

此外,也有不少保险机构因“违法经营”、“涉嫌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等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记者 赵琦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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