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维护好新就业劳动保障权益

本报综合消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8月18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调整,其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事关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日前,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并公开发布。游钧介绍,《意见》共四个方面十九条。明确了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要求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