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涉三项违法事实拟被罚 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索赔

1月3日晚间,ST中捷(00202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ST中捷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浙江证监局调查完毕。

经查明,ST中捷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是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事项;二是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三是未按规定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标的资产破产事项。

《告知书》显示,2015年11月26日,ST中捷全资子公司上海盛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捷”)与东宁华信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宁华信”)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合同中载有“(上海盛捷向东宁华信支付)增资首付款三亿元人民币、30亿投资款”等内容。合同盖有上海盛捷公司印章并有ST中捷时任董事长马建成签名。同年12月23日,上海盛捷与东宁华信签署《合作协议书》,约定上海盛捷收购东宁华信股权1亿元,再向东宁华信增资1.71亿元,合计2.71亿元,占中捷资源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95%。协议书盖有上海盛捷公司印章。

2016年4月8日,上海盛捷与东宁华信及时任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李某民、玉环德康投资中心(以下简称“玉环德康”)签署《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确认书》,约定上海盛捷在上述2015年12月23日签署的《合作协议书》中的权利义务全部由玉环德康承接,所涉金额占ST中捷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6%。确认书盖有上海盛捷公司印章。ST中捷未按规定披露上述事项,直至2018年5月8日才发布《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该事项。

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ST中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建成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郑学国、时任总经理周海涛、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端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ST中捷还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由于对信息披露相关理解的不透彻,导致在判断是否达到披露标准上存在偏差,导致未及时或未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吸取此次经验教训,加强公司人员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ST中捷索赔条件暂定为:1、在2015年11月26日至2018年5月8日期间买入ST中捷,并在2018年5月8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6月5日期间买入ST中捷,并在2018年6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诉讼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业绩方面,ST中捷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72亿元,同比下滑34.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3.53万元。同时,公司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500万元至-4500万元。

记者 徐海峰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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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