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投资者索赔案一审再胜诉 诉讼时效不足十个月

中兵红箭(000519)因虚假陈述遭投资者索赔一事颇受市场关注。近日,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其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中兵红箭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案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根据判决书显示,长沙中院100%支持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判决中兵红箭赔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共计31056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76.40元。

中兵红箭索赔案要追溯到2018年11月2日,公司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兵红箭子公司中南钻石虚增收入,导致中兵红箭2015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中南钻石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导致中兵红箭2014年、2015年分别虚增利润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虚减利润555.99万元。因此,中兵红箭及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证监会警告并处以罚款。

根据法院判决情况,凡是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买入中兵红箭,并在2017年8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值得注意的是,中兵红箭虚假陈述案届满日为2021年11月1日,留给投资者的时间已不足10个月。

1月8日、9日,中兵红箭发布诉讼公告称,公司与两名被上诉人自愿达成调解并签署民事调解协议,应付调解金共计4.63万元;公司对38人所涉案件向湖南高院提出撤回上诉申请,公司将按照长沙中院于2019年作出的一审判决情况给予上述38名原告赔付。目前公司收到湖南高院准许撤回上诉民事裁定书13份,合计应赔付金额85.63万元,应支付一审诉讼费1.65万元。

截至2020年11月,长沙中院共开庭审理所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65宗,原告诉请索赔金额合计5468.74万元。

中兵红箭表示,前期公司根据长沙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的122宗案件情况,已于2019年度计提预计负债992.43万元。公司将根据前述已取得湖南高院裁定情况对预计负债金额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对于湖南高院已开庭审理的75宗案件和长沙中院已开庭审理的465宗案件,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赔付比例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判决情况,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记者 徐海峰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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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