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并购年富供应链案终有结论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诉讼

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两年多后,年富供应链、宁波东力(002164)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终于有了最终结论。1月19日晚间,宁波东力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年富供应链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2016年12月13日披露的《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和《交易报告书(草案)》、2017年7月15日披露的《交易报告书(修订稿)》、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针对重组阶段年富供应链的信披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年富供应链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年富供应链时任董事长李文国及相关责任人共六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至30万元罚款。

针对重组完成后宁波东力的信披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宁波东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年富供应链时任高管给予警告及罚款;对宁波东力时任董事长宋济隆等5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上述各项罚款合计375万元。与先前的告知书相比,处罚决定书调减了对时任年富供应链副总裁林文胜的罚款金额,总罚款相应减少3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处罚决定书中未提及证监会对相关当事人的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6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1日期间买入宁波东力,并在2018年7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诉讼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定为准。

2020年1月22日,宁波中院出具一审《刑事判决书》,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富裕公司、年富供应链罚金各3000万元;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文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年富供应链时任总经理杨战武、时任财务总监刘斌有期徒刑十一年、有期徒刑八年,并分处罚金300万元。2020年4月22日,浙江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宁波中院一审判决。

业绩方面,宁波东力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8.43亿元,同比上升1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3亿元,同比上升1545.92%。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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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