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开庭 哪些投资者可报名索赔?

1月21日,*ST东洋(002086)虚假陈述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告诉记者,其代理39名投资者出庭应诉,索赔金额合计500余万元。

据吴立骏律师介绍,此次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主要围绕“三日一价”(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的认定展开了辩论。

2019年9月,*ST东洋因存在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个别财务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情况被证监会处罚。

而在证监会处罚下达后不到一年,2020年7月,*ST东洋再度因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也因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调查尚在进行中,未产生最终调查结论。

鉴于*ST东洋存在两次违法行为,吴立骏律师表示,可暂定三个索赔条件:1、在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买入*ST东洋,并在2019年1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5月6日间买入*ST东洋,并在2019年5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3、在2020年7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ST东洋的受损投资者。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此前有媒体曝出,多名投资者向*ST东洋索赔的案件已经在2020年9月下旬同时撤诉。按照业内惯例,这意味着公司极有可能已经通过调解对投资者做出了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0年12月24日,*ST东洋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深交所两次公开谴责,若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三次公开谴责,深交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此外,*ST东洋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的情况仍未解决。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10.70亿元。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于2021年1月31日前归还上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但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7.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31%。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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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