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遭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孚日股份投资者如何索赔?

1月23日,孚日股份(002083)发布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25日,公司股价报收4.09元/股,涨幅0.99%。

公告显示,孚日股份于2021年1月22日首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586.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成交最高价为4.06元/股,最低价为3.9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2340.50万元。公司表示,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此前曝出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受此影响,公司股票第二日跌幅达9.79%。

1月19日晚,孚日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购买的部分定向融资工具、信托计划、委托贷款及应收账款收益权等理财产品的最终资金使用方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相关金额合计13.998亿元。该等理财产品在2020年9月15日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实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高密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后,仍在存续期且尚未偿还,事实上构成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被动占用公司的资金。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占用余额为10.998亿元。华荣实业承诺,预计在2021年3月31日前分批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如果上述占用资金不能按期偿还,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开信息显示,华荣实业于2020年9月17日以12.75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孚日股份18.72%的股份,成为公司新控股股东。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综合现有信息判断,孚日股份等作为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严格遵照相关法规及时履行重大事项信披义务,对上述资金占用等情况公开披露时点严重滞后,已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符合一定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

根据新《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21年1月19日晚仍持有孚日股份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实际上,这并非孚日股份控股股东首次违规占用资金。

2020年10月,深交所对孚日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决定指出,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公司原控股股东孚日控股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孚日股份资金的情形,累计占用资金金额为31.9亿元。此外,2018年2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孚日股份为孚日控股及其子公司违规担保,担保金额合计4.46亿元。目前相关占用资金已归还,相关担保责任已解除。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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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