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德或处退市边缘 律师建议可起诉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近日,ST瑞德(600666)发布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0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5亿元到-6亿元。

ST瑞德在公告中阐述主营业务受影响的原因为,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客户需求放缓,公司装备类产品销售不达预期,2020年度预计装备类产品毛利同比大幅下滑。2020年,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绩下滑,本期将剩余商誉全部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净利润约为3亿元左右。

在上述公告中还显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1月11日,ST瑞德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后,并无止跌迹象,公司股价连续5天持续低于1元/股,最低时仅为0.86元/股。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7月17日,ST瑞德还因信披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被处以6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处以3万元至9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左洪波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通过处罚文件来看,ST瑞德涉及五大违规事实:一、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二、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三、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四、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五、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对于ST瑞德目前所处情况是否会影响投资者索赔,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目前公司预计2020年业绩亏损6亿元-6.5亿元,但投资者可以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起诉中介服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承担连带责任,受损投资者可放心参与诉讼索赔。

刘鹏律师指出,经证监会查明,ST瑞德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业绩虚增分别为15626.73万元、10058.50万元,但中介服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ST瑞德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未对销售回款异常等事项予以必要关注,未发现销售收入不符合确认条件、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重要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大华会计师所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鉴于证监会处罚已下达,刘鹏律师认为,凡是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买入ST瑞德股票,并在2018年6月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该案件诉讼时效到2023年7月14日届满。

据数据显示,自新《证券法》2020年3月1日实施至今年1月31日,已有111家中介机构(含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及其营业部被监管部门合计处罚221家次。业内人士一致认为,监管层对于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日趋加强。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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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