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三大违法事实被处罚 ST中捷投资者索赔正式启动

2月4日晚间,ST中捷(002021)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ST中捷表示,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公司违法行为不触及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暂无影响,公司及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ST中捷存在违法的事实有:一、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三、未按规定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标的资产破产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序,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中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马建成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郑学国、时任总经理周海涛、时任董秘王端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鉴于证监会处罚已下达,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ST中捷索赔条件暂定为:1、在2015年11月26日至2018年5月8日期间买入ST中捷,并在2018年5月8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6月5日期间买入ST中捷,并在2018年6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诉讼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此外,ST中捷的业绩也不容乐观。1月29日,ST中捷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500万元至8500万元,同比下降733.70%至928.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6700万元至8700万元。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扫码报名索赔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