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股东质押回购纠纷败诉 投资者索赔持续征集中
獐子岛(002069)2月22日晚间发布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在与东吴证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中,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被判败诉。
公告显示,近日,獐子岛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和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东吴证券购回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律师费损失。
若未能按期履行上述付款义务,东吴证券有权以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质押的獐子岛5879.9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27%)、部分不动产等,以及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质押的獐子岛1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1%)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负担。
獐子岛表示,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将通过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措施,尽快妥善解决上述债务问题。本次诉讼判决目前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上述涉诉股份如果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獐子岛的麻烦不止于此,公司还因虚假陈述行为正面临投资者的诉讼索赔。
经梳理统计,大连中院已经累计受理148名自然人起诉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金额共计6124.53万元。
此外,马光等3名投资者还向大连中院申请财产保全。2020年12月28日,獐子岛公告称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经法院裁定,共冻结獐子岛银行存款3615.91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其他等值财产。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2020年9月以后,由其代理的多名獐子岛受损投资者向大连中院递交了诉状,目前已陆续收到《立案受理通知书》等待开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獐子岛,并在2018年1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业绩方面,獐子岛2020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0年度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为1000万元至1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1亿元至1.5亿元。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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