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索赔案三月将再次开庭 投资者胜诉概率较大

投资者诉惠而浦(60098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又有了新的进展。记者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处了解到,此案将于2021年3月12日下午再次开庭。

因信披违法违规、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惠而浦于2020年7月31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罚单下达后,有投资者立即向法院递交了索赔申请。合肥市中院于去年10月22日首次开庭审理。在当时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主要争议有三个方面:一是,投资者损失与惠而浦虚假陈述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有争议。二是,虚假陈述的更正日(揭露日)有争议。三是,关于诉讼时效双方也有争议。

刘鹏律师表示,下个月此案将再次开庭,或将对双方争议点得出结论。目前,虽然原、被告双方对于案件有部分争议,但并不影响投资者参与对惠而浦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诉讼。凡是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含当天)期间买入惠而浦,并在2017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该案件诉讼时效到2023年8月1日届满。

业绩方面,惠而浦在1月30日公布的2020年业绩预告中称,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5亿元到1.8亿元。对此,公司表示,2020年业绩预亏主要是受第一季度国内家电市场需求不足、三洋品牌退出以及疫情影响,公司产生经营亏损1.07亿元,虽然后三季度实现盈亏平衡,但依然使全年业绩呈亏损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惠而浦加强营销工作,加大品牌投入,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拓展线上渠道和新零售渠道,大力发展外销,环比逐步改善,惠而浦品牌市场占有率稳步上升,外销迭创新高。

另外,惠而浦1月23日发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该公告显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自有资金充沛,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记者就惠而浦目前的情况采访了专业办理证券索赔的刘鹏律师。刘鹏律师表示,综合各方面信息来看,惠而浦公司目前处在资金充足的状态,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后,基本不用担心公司的赔偿能力。而且,由于惠而浦涉及的违规行为是虚增利润,因此预计投资者胜诉概率较大,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诉讼。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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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