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虚增利润被认定 受损投资者可展开索赔

在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立案调查一年多之后,日前,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代码:002370,以下简称“亚太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已对该案件调查完毕并做出拟处罚决定。

亚太药业跌入财务造假的“泥潭”,和其在2015 年底收购的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有关。

根据公告,2016-2018 年期间,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江苏三和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乐清市医临健康医疗基金会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致上海新高峰虚增利润分别达3351.73万元、7370.78万元和6687.03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利润的11.65%、31.08%及27.7%。上述财务数据纳入亚太药业合并报表后,导致亚太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以上违法违规事实,证监会拟决定对亚太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20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由于上海新高峰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军、亚太药业董事长及总经理兼上海新高峰董事陈尧根违法情节严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拟对两人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骆意律师向记者表示,凡在2017年4月22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亚太药业,并在2020年1月2日收盘仍持该股或2020年1月2日(含当日)之后卖出亚太药业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0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待证监会处罚书正式下达后,将根据具体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索赔。

剥离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后,今年2月,亚太药业发布扭亏为盈的业绩快报。2020年,亚太药业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1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41%,公司分析原因主要系本期不再将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受疫情影响销售收入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7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32%,然而公司盈利原因是公司柯桥厂区房屋拆迁,预计拆迁补偿所获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78亿元。实际上,2020年亚太药业的扣非净利润预计仍为亏损。

实习生 钱晨 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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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