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索赔案继续推进 律师:适格投资者将大概率获得赔偿

日前,记者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处获悉,5月28日将有大批量投资者诉抚顺特钢证券虚假陈述案再次开庭。

自2020年12月份以来,首批参与抚顺特钢索赔案的投资者已陆续收到沈阳市中院一审判决书。根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抚顺特钢虚假陈述行为与抚顺特钢投资者投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赔偿投资者相应损失。

刘鹏律师向记者透露,此前有部分投资者认为一审判决抚顺特钢对投资者差额损失的17%承担赔偿责任的判赔比例较低,已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未提起上诉的投资者,基本已于2021年春节前收到了赔偿款。

根据此前一审判决及相关司法解释,刘鹏律师进一步表示,凡是2011年04月14日至2018年01月30日(含当天)期间买入抚顺特钢,并在2018年1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该案件诉讼时效到2022年12月12日截止。

2019年12月26日,抚顺特钢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由此,受损投资者开始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

抚顺特钢在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沈阳市中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1307例,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约为2.05亿元;截至目前,法院已经对上述648例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合计判决公司赔偿金额2380.21万元,公司已向其中553名原告投资者支付了1668.47万元赔偿款。

此外,据抚顺特钢一季报显示,该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8.03亿元,同比增长2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3亿元,同比去年增长115.53%。

业内人士分析称,抚顺特钢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向好,效益水平也持续保持较好水平;且自2021年4月16日起,公司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由此前的股票简称“ST抚钢”变更为“抚顺特钢”。这说明公司此前的破产重整非常成功,发展趋势渐好。

刘鹏律师提醒,抚顺特钢的投资者维权诉讼并未结束,目前公司正在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后续适格投资者索赔诉讼大概率都会获赔。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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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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