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索赔案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律师表示前景明朗获赔概率较高

今年5月,罗平锌电(002114)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洪巩堤因个人原因请辞,由于其未持有罗平锌电股票,他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业绩方面,罗平锌电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呈现稳定增长趋势:实现营业收入4.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5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40.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0.99%。

除了公司正常的运营消息外,罗平锌电遭到众多投资者维权诉讼一事也同样值得关注。

罗平锌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缘起于2018年9月12日,证监会对罗平锌电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未按照规定在临时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10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的情况,及未及时披露多项行政处罚情况,证监会认定罗平锌电信息披露违法,对罗平锌电处以60万元罚款,相关高管被处以3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罗平锌电此前披露的有关投资者索赔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显示,截至2021年2月27日,昆明市中院已受理投资人与罗平锌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176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2139.96万元。在上述176起案件中,已有6起取得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公司已支付6名投资者和解款项共计113.98万元。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证券诉讼有效时限为三年,罗平锌电遭投资者索赔案时效将于2021年9月14日届满,留给受损投资者们的维权时间只剩3个月。

刘鹏律师进一步表示,根据前期案件进展情况来看,罗平锌电索赔案诉讼前景明朗,后续参与的投资者获赔概率较高。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16年8月30日至2018年6月20日(含当天)期间买入罗平锌电,并在2018年6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

如今时效所剩无几,刘鹏律师建议受损投资者应抓紧最后期限,尽快索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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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