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股东违规减持遭立案调查 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预征集

药明康德(603259)股东违规减持事件,终于迎来监管升级。6月16日晚间,药明康德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瀛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有律师表示,上海瀛翊作为《证券法》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披义务人,已涉嫌虚假陈述,权益受损的药明康德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

上海瀛翊违规减持事件曝于6月11日,当日药明康德披露《关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违反其在IPO时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在未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2021年5月14日至6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724.97万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减持价格区间为143.49元/股至176.88元/股,减持总金额为28.94亿元。

对于违反承诺减持的原因,上海瀛翊称,其减持前持股比例未达1%,并将违反承诺减持的原因归因于相关工作人员未能意识到作为委托投票方,在公司A股上市时已经作出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应适用相关减持规则,导致了本次违反承诺减持行为。

上海瀛翊表示,已意识到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其对上市后减持公司股份事项所做之承诺,也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就本次违反承诺的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造成的影响,致以诚恳的歉意。

6月15日,上交所向药明康德和上海瀛翊发出监管函,主要提出上海瀛翊应立即全面自查、尽快制定必要和充分的补偿措施、提交此次股份减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四项工作要求。

上交所指出,股份减持事项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切身利益,与之有关的规则和承诺,必须严格遵守。上海瀛翊及公司应当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工作函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月16日,上海瀛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企业立案调查。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指出,上海瀛翊作为《证券法》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披义务人已涉嫌虚假陈述,权益受损的药明康德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6月11日期间买入药明康德,并在2021年6月11日收盘后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预征集。

虽然上海瀛翊此前已经作出道歉,但从药明康德股价表现来看,上述减持事件曝光后,6月15日和16日,药明康德股价分别下跌1.41%、5.53%。

记者 苏城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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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