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徐翔之母2014年底增资入股“潜伏”

7月9日,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铭利达”)更新招股说明书,向创业板发起冲击,其拟募集资金7.81亿元,用于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发现,2014年徐翔之母郑素贞入股公司,但是招股书中并未直接披露其与徐翔的关系,招股书披露的郑素贞任职经历也和企查查显示信息存在“出入”,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向郑素贞无息拆借千万元资金等问题。徐翔之母入股资金是否和徐翔有关、公司信披是否充分等引发关注。

前十大股东郑素贞系徐翔之母

根据招股书披露,目前铭利达共有13名自然人股东,其中郑素贞、邵雨田及谢宇翔等股东为通过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而郑素贞目前持有铭利达1627.92万股,对应持股比例为4.52%。

企查查关于铭利达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14年12月4日,铭利达出现过一次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2800万元增加到3146.0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系由邵雨田、郑素贞、谢宇翔等三位自然人股东认缴,其中郑素贞、邵雨田出资额都是157.30万元,当时两人持股比例均为5%(见图一)。

图一:企查查截图

此后一直到铭利达招股书签署日,郑素贞等三人出资额未变,只是公司增资和转为股份公司后,邵雨田、郑素贞、谢宇翔持股数量分别变为1627.92万股、1627.92万股、325.58万股,持股比例变为4.52%、4.52%、0.90%。其中,郑素贞、邵雨田为公司发行前的前十大股东。

铭利达去年底和最新招股书中,对股东郑素贞的介绍为:郑素贞住所系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其在2009年12月至2014年6月,曾任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海泽熙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泽煦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及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见图二)。

图二:招股书截图

企查查显示,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成立,其法定代表人为徐翔,其三位自然人股东中,郑素贞持股比例55.20%、徐翔持股比例40%、徐柏良持股比例4.80%(见图三)。

图三:企查查截图

而公开报道显示,郑素贞是徐翔之母,徐柏良是徐翔之父,应莹则是徐翔之妻(2019年应莹起诉与徐翔离婚,但离婚案延期)。对于公司前十大股东郑素贞与徐翔之间的母子关系,铭利达并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进行直接披露。

徐翔,A股市场曾经的“风云人物”和“大鳄”,曾以“涨停板敢死队”闻名,2009年成立私募基金泽熙投资之后更人称“私募一哥”,后其涉案金额巨大的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也受到资本市场高度关注。

根据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11月1日,徐翔在宁波境内的跨海大桥上被警方抓获。2017年1月2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进行一审宣判,徐翔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处以罚金110亿元。徐翔案判决书认定,徐翔个人的非法所得约为71亿元,徐翔等同案犯三人共有约93.37亿元非法所得。

企查查还显示,铭利达招股书披露的郑素贞任职公司中,除了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余均为郑素贞与徐翔之父持股,其中部分企业已被吊销,例如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被吊销(见图四)。

图四:企查查截图

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则早在2017年6月便被吊销(见图五)。

图五:企查查截图

这颇让人疑惑,郑素贞目前如何在两家早已被吊销的公司——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任监事一职?招股书披露和企查查信息之间的矛盾之处,该如何解释?

此外,企查查查询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17年已停业并存在严重违法、经营异常等高风险事项的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并未出现过变更信息,该企业高管方面徐翔担任总经理、徐柏良任执行董事、应莹任监事,企查查登记的工商信息指向为郑素贞并未在该公司担任过执行董事一职(见图三)。

铭利达招股书中还称,郑素贞曾任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那么,铭利达招股书中为何对郑素贞曾任、现任职务还做上述表示,这与事实是否相符?就关于郑素贞上述曾任、现任职务与事实可能不符来看,公司认为会否影响招股书真实性、准确性?公司又能否确保其他披露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关于郑素贞曾任、现任职务情况,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招股书是否进行核查,是否尽职勤勉?对于郑素贞曾任、现任职务有无发表过意见?中介机构又能否确保公司招股书其他信披内容真实性、准确性?上述问题萦绕着铭利达。

郑素贞所持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对于郑素贞2014年底增资铭利达的资金来源,公司在招股书中称:“经核查,郑素贞、邵雨田及谢宇翔投资发行人的资金均为其自有资金。”

对于郑素贞持有的该部分股权,铭利达招股书显示,根据截至2021年4月25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冻结明细》,郑素贞持有的公司16279200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4.52%)已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19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11日,冻结法院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及案件的案号为“(2016)鲁02刑初148号之三十七”。

而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11月以来,青岛市公安局冻结了徐翔家族持有的六家上市公司,包括大恒科技、宁波中百等。

更需要指出的是,中国证券报曾报道:“2012年以来,徐翔参与或拟参与的定增上市公司至少有9家,且多集中于2014年和2015年。”(见图六)

图六:网络截图

实际上,公开报道及大恒科技等相关上市公告显示,2014年度2015年前后,郑素贞也曾通过定增等方式进入多家上市公司,和郑素贞增资入股铭利达的时间相近。

除此以外,《南方都市报》曾报道,徐翔家庭名下大概接近210亿元的资产被查封,包括泽熙系公司的资产、徐翔父母名下以及徐翔夫妻名下的所有资产。此外还包括一些关联朋友的资产也一并被查封。

对于郑素贞所持铭利达的股份被冻结,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此发表的补充意见:“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后,郑素贞仍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名称未因此发生变更。自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收到任何第三方就上述被冻结股份的权属提出的异议。除上述情形外,郑素贞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委托代持、质押、信托等第三者权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纠纷。郑素贞所持有的发行人4.52%的股份虽然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但该等股份比例相对较小,且郑素贞不属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亦未曾担任过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存在不确定性,不会对发行人股权稳定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招股书披露的郑素贞股份被司法冻结涉及案件(2016)鲁02刑初148号,根据公开报道显示,该案号正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翔等人操纵市场案审理判决的案号,这让郑素贞入股铭利达的资金究竟是自有资金还是徐翔案涉案资金的疑问顿生。

另外,公开报道显示,根据当时法院判决,徐翔刑满释放时间为今年7月初。

公司向郑素贞拆借千万元未付息

另外,招股书显示,铭利达报告期内曾向第三方拆入资金,其中2018年期初向拆借对象郑素贞存在1013.43万元的拆入余额,向拆借对象邵雨田也存在1009.86万元的拆入余额。

公司对拆入资金原因的说法是:“因新建生产基地,厂房建设及设备购置资金需求较大,存在向股东或股东介绍的其他第三方公司拆入资金的情形。”

铭利达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前,郑素贞与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郑素贞同意向公司提供10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10.00%。2018年12月,公司对于前述借款本金进行了偿还,郑素贞与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郑素贞同意免收取1000.00万元借款之利息。”

2018年12月,铭利达与郑素贞签署了《借款协议补充协议》,获得利息豁免,利息豁免金额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郑素贞入股公司股份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的涉案号正是徐翔案审理判决的案件,并且公开报道显示徐翔家族曾在2014年—2015年期间多次通过增资入股的方式进入多家上市公司,公开报道质疑其中或存代持现象,而铭利达招股书中所称徐翔之母郑素贞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代持以及为其自有资金,是否与事实相符?郑素贞入股公司的资金和股份,又是否属于徐翔案涉案资金?公司如何核查郑素贞不存在代持以及系自有资金的?另外,以徐翔案重大性以及郑素贞与徐翔关系来看,公司招股书为何不直接披露郑素贞与徐翔关系?公司认为这是否会影响信披完整性甚至构成隐瞒?而郑素贞拆借给公司的资金,又是否与其子徐翔有关,还是其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铭利达为何会在徐翔案判决后的2018年,仍向徐翔之母拆借资金?

就上述问题,《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曾致函并致电铭利达,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记者 尹珏

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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