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新增索赔金额超500万元 业绩持续增强利好投资者索赔

8月6日,因信披违规遭投资者索赔的风华高科(000636)又一次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显示,风华高科于近日收到广州市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根据上述材料显示,广州市中院已受理倪海霞等共46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此次新增索赔金额达506.05万元。截至该公告发布日,上述诉讼案件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据此前风华高科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年报披露日共计309名投资者因证券虚假陈述向公司提起索赔,涉案金额合计2.34亿元。其中,法院已对178起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风华高科索赔案已有近六成投资者一审胜诉,根据此前法院判决结果,该案件总体判赔比例大约在90%左右。

根据广州市中院此前的一审判决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含当天)期间买入风华高科,并在2018年8月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2019年11月22日,风华高科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涉案的26名公司在职或离职人员(包括三任董事长)开出罚单,罚金累计187万元。经查明,风华高科存在两大违法事实:一是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公司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即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刘鹏律师提示,本案诉讼时效截止至2022年12月12日。

记者从刘鹏律师处了解到,风华高科对法院已做出一审判决的178起投资者诉讼均提起二审上诉,但目前尚未判决。虽然二审尚未尘埃落定,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证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一向是零容忍,二审推翻的概率极小,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应及时依法索赔,以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风华高科《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1年1月至6月预计经营业绩同向上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盈利4.70亿元至5.2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74%至104.40%。有业内人士分析,这意味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增强。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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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