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已与87名投资者达成和解赔付 适格股民仍可继续报名参加

8月13日,獐子岛(002069)发布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254起,诉讼标的总额为7616.74万元。

公告显示,截至8月13日,大连中院开庭审理了31起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涉诉金额约为4114.54万元,尚未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共已与87名原告签署和解协议,支付和解款共计372.39万元;公司收到大连中院准许111名原告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涉及撤诉金额合计1924.72万元。

獐子岛表示,2020年年度报告中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600万元,本次公告的和解和撤诉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鉴于其余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已开庭审理但尚未作出判决,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獐子岛遭投资者索赔始于2018年。2018年2月9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獐子岛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20年6月23日,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证监会表示,獐子岛公司在2014年、2015年已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客观上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此外,公司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

证监会指出,獐子岛财务造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破坏了市场诚信基础,依法应予严惩。在对獐子岛及相关责任人处罚后,证监会还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行政处罚落地后,部分中小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獐子岛,并在2018年1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业绩方面,根据獐子岛近期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1年上半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000 -4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0.03%-200.06%;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亏4000-6000万元。

记者 苏城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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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