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索赔额超8600万元 中信国安证券索赔持续征集中

中信国安(000839)近日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就华夏银行北京分行与公司借贷纠纷案做出说明。此外,公告中还披露,投资者诉讼涉案金额达8605.16万元。

公告显示,中信国安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以及华夏银行北京分行作为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因与公司借贷纠纷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中信国安表示,目前华夏银行北京分行与公司借贷纠纷案尚未开庭审理。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审结之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截至公告日,中信国安及所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86374.19万元,除前述诉讼事项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为45612.46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中信国安对该部分案件进行集中披露,其中,在公司涉投资者诉讼方面,涉案金额为8605.16万元,案件进展为“已立案未开庭”。

中信国安遭投资者索赔始于今年6月2日,公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09年至2015年连续七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作出处罚。

此次中信国安被罚与其前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有关。经查明,青海中信国安为了完成业绩目标,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在青海中信国安纳入中信国安合并报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亿元,累计少计财务费用5.07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3亿元。

此外,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中信国安与中信国安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青海中信国安100%股权转让给中信国安投资,并进行了相应账务处理,同时确认了2015年1月至6月该股权对应产生的投资收益。青海中信国安因账面虚增收入、少计财务费用,造成2015年1月至6月虚增净利润6832.61万元,导致2015年中信国安账面投资收益多计3347.98万元。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17日期间买入中信国安,并在2020年5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业绩方面,根据中信国安此前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1年上半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2亿元至3.1亿元,同比增亏;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561元至0.0791元。

记者 苏城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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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