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立案受理中信国安索赔案 维权时间段跨度长达近10年

2021年6月3日,中信国安(000839)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2021年8月18日,中信国安发布《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显示,公司对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含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集中披露。截至公告日,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 86374.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71%,其中二级市场投资者诉讼案件涉诉总金额8605.16万元,目前案件已立案但未开庭。

记者从刘鹏律师处了解到,投资者诉中信国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目前已由北京市第三中院立案受理,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判断,中信国安索赔时间段为,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期间买入中信国安(000839),并于2020年5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律师将根据具体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索赔。

证监会对中信国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披露,在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纳入中信国安合并报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亿元,累计少计财务费用5.06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3亿元。

此外,中信国安在2014年底和2015年初分别将所持青岛中信国安控股权及剩余股权转出上市公司体系。青海中信国安与10家客户签订保利、计息预售氯化钾合同,因账面虚增收入、少计财务费用,造成2015年1月至6月虚增净利润0.68亿元,导致2015年中信国安账面投资收益多计0.33亿元,占当年中信国安投资收益的6.24%,利润总额的8.56%。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记者发稿时,中信国安股价报收2.62元/股,总市值102.7亿元。很难想象,这只股票曾拥有“千亿元市值”的风光时刻。且根据中信国安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上半年预计亏损2.2亿元至3.1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程度又有所增加。

刘鹏律师指出,鉴于中信国安业绩亏损加剧,且涉及虚假陈述违规事项时间跨度较长,受损投资者务必注意索赔时间段,依法起诉索赔,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 李彦 

扫码报名索赔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