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财务造假致被罚 ST北文投资者该如何索赔?

不到八个月时间,ST北文(000802,原用简称“北京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北京证监局调查完毕。8月27日,ST北文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ST北文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伙伴”)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导致ST北文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6037.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38.20%,虚增净利润19108.0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58.94%。ST北文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2018年7月,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大宋宫词》15%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10800万元转让给海宁博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博润”)。2019年1月,海宁博润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2300万元。该项业务在ST北文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10188.68万元。

世纪伙伴与雅格特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格特”)签订《项目转让协议》,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倩女幽魂》60%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38000万元转让给雅格特。协议显示的签署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实际上该协议并非在2018年签署。2019年3月,雅格特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5500万元。该项业务在ST北文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35849.06万元。

《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未真实发生,交易资金系由ST北文授权娄晓曦(时任ST北文副董事长、世纪伙伴董事长)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娄晓曦安排、组织、实施上述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虚构资金循环,流回世纪伙伴。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ST北文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娄晓曦等17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并对娄晓曦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凡在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北文,且在2020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诉讼。

ST北文近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156.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6.26万元。公司表示,报告期公司取得电影《沐浴之王》等影视项目部分收入,受电影项目收入确认周期影响,电影《你好,李焕英》等影视作品尚未计入上半年业绩。

对于该份财报,独立董事褚建国提出异议声明。其表示:“鉴于我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持反对意见,且财务报告存在连续性,而根据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资料和我要求公司提供的补充资料,我无法确定其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影响。此外,公司未能提供东方山水项目相关文件,我无法判断其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影响。”

记者 苏城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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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