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被罚1450万元 受损投资者应及时申请索赔

中潜股份(300526)8月31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至此,为期近一年的中潜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调查结束,随着行政处罚正式落地,投资者诉讼索赔窗口开启。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中潜股份索赔区间可基本确定为,凡是于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含当天)期间买入中潜股份,并在2020年10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最终认定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720万余元,虚增营业成本1150万余元,导致虚增营业利润2570万余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2.08%。同时,中潜股份存在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另外,2020年披露的中潜股份收购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情况。

自新《证券法》实施以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破坏市场运行基础,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上市公司的处罚力度大幅提升。证监会在公告中表示,中潜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适用新《证券法》作出行政处罚。故对中潜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时任中潜股份董事长张顺、时任中潜股份总经理仰智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他10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的罚款。违规主体总罚款金额合计1450万元。

虽然中潜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目前正常运行,但从经营业绩来看,自2018年以来,中潜股份的归母净利润持续下降,尤其是2020年,公司全年实现营收1.71亿元,同比下降66.42%;归母净利润亏损1.86亿元,这同时也是中潜股份上市以来年报首度出现亏损。

据中潜股份2021年半年报显示,2021年1月至6月,公司经营状况同样并不乐观。上半年公司营收约为1405万元,同比减少86.65%,归母净利润亏损约为3598万元。

除业绩处于连续亏损状态外,中潜股份自去年起陆续有高管离职。2021年,公司高管人员变动更日趋常态化。3月,原董事长张顺请辞;4月、7月两位副总经理黎启飞、汪三明分别提出辞职;8月,上任仅4个月的董事长陈春国也提出辞职,并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高管纷纷“出走”,叠加如今公司的经营现状,都让中潜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后续运维窦疑。刘鹏律师提示,证监会对中潜股份的处罚已落地,权益受损投资者应及时维权,向公司主张索赔,以尽可能的挽回自身投资损失。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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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