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重整或面临终止 索赔案二审判决投资者胜诉

自“银亿系”爆发债务危机后,*ST银亿(000981)的重整一直备受市场关注。日前,公司发布公告称,截至9月29日,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已累计支付投资款人民币19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3亿元)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尚剩余投资款人民币13亿元未支付。

*ST银亿在公告中表示,梓禾瑾芯已构成严重违约,严重影响了公司重整进度。

《重整投资协议》存在重整被终止的可能,面临重新遴选重整投资人的风险。

重整对于*ST银亿是否能够恢复生机至关重要。目前,法院已裁定*ST银亿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值得一提的是,*ST银亿在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已在退市边缘。

除上述危机外,*ST银亿来自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投资者诉讼索赔的压力也不容小觑。

经证监会查明,*ST银亿2018年与关联方发生7笔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额43.12亿元,公司均未依法及时履行信披义务。2020年1月9日,甘肃证监局对相关责任主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ST银亿被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公司董事长、实控人熊续强被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时任公司副董事长、执行总裁董事、总裁、财务总监等其他4名直接责任人员被同时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至15万元罚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醒投资者,在2021年3月宁波中院已下达了*ST银亿索赔案的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公司需要承担投资者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下达后,*ST银亿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近期,浙江省高院对*ST银亿索赔案做出了二审判决,法院驳回了*ST银亿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刘鹏律师表示,二审判决下达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后续参与索赔的风险较小。

证券诉讼有效时限为三年,从行政处罚下达日起算,*ST银亿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1月9日届满。考虑到投资者诉讼索赔涉及程序较多,且针对投资者的损失计算复杂又专业,律师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索赔诉讼,充分利用好剩余的一年三个月左右的诉讼时效。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ST银亿索赔区间为,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19年4月30日收盘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律师将根据具体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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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uc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