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ST银河投资者索赔仍在征集中

10月12日,ST银河(00080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海市人民检察院9月28日出具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称公司已由北海市公安局移送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告知书》显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徐宏军、潘琦等3人、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一案已经收到北海市公安局移送起诉的材料。

往前回溯,ST银河于2020年6月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ST银河存在诸多违法事实,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ST银河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自证监会处罚下达后,陆续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ST银河2020年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4月30日,起诉ST银河的原告101人,起诉ST银河、银河集团的原告68人,起诉ST银河、高管的原告3人,以上合计原告172人,金额4137.88万元。已收到撤诉裁定的有89人,金额合计1116.05万元。网上查询撤诉但暂未收到撤诉裁定书的有33人,金额合计339.65万元。

近期,由吴立骏律师代理的21名投资者诉ST银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获南宁中院受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4日上午期间买入ST银河,且在2019年1月24日上午收盘后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今年9月,ST银河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西证监局指出,公司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追溯调整2018年净资产、净利润、利润总额448.25万元,追溯调整2019净资产2.18亿元,净利润、利润总额2.13亿元。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ST银河2021年半年报显示,因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事项引发多起诉讼仲裁,导致部分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被冻结。ST银河在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复函中披露,截至2021年6月30日,因案件诉讼导致公司19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84.80万元;公司名下的土地、子公司的厂房设备等生产资料被多轮查封、冻结,账面价值合计19666万元,已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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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