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信披违规拟被罚30万元 受损投资者索赔将启动

12月13日晚间,鹏欣资源(600490)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鹏欣资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上海证监局调查完毕。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鹏欣资源,并在2019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经查明,2018年7、8月间,鹏欣资源子公司鹏欣刚果金(钻)矿石交易中心(以下简称“PCTC”)与VICENT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VICENT”)签订《铜矿石销售合同》,合同双方办理了117.06万吨矿石交割,金额6098.54万美元。公司在2018年三季报中确认了相应营业收入5257.36万美元(不含税)。双方办理交割后,VICENT未付款,也未运走矿石。

2019年2月,PCTC与VICENT签订《销售退货协议》,约定退回前述交易的矿石,与前述销售合同相关的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同日,双方签订《矿石交割单》退回矿石。

鹏欣资源对应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涉及冲减营业利润2.58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74.68%。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

上海证监局依法拟决定:对鹏欣资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总经理兼PCTC负责人何寅、时任董事长楼定波、时任董秘储越江、时任财务总监李学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

公告显示,今年11月25日,上海证监局对鹏欣资源、楼定波、何寅、储越江、李学才、鹏欣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除了未按规定披露签订上述《销售退货协议》的事项外,鹏欣资源还未按规定披露2017年8月签订合伙协议的事项。另外,2021年1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持有的公司4.16亿股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公司在知悉上述冻结事项后,未及时发布临时公告进行披露,直到解除冻结后才一并于2021年3月16日进行披露。

业绩方面,鹏欣资源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1.57亿元,同比增长3495.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8万元,去年同期亏损901.5万元。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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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uc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