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及七高管收145万元预罚单 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

天海防务(300008)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近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天海防务所涉及的违法违规事实,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凡在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买入天海防务股票,并在2021年1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经查明,天海防务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况。

其中,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金海运涉嫌与中山金马、国汇泰州、武汉福特、山东华冶(上游供应商)及江苏环宇(下游客户)虚构游乐设施贸易业务,虚增金海运2017年营业收入6144.3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197.89万元,导致天海防务2017年报涉嫌虚增利润总额3946.44万元,占天海防务2017年报利润总额21728.41万元的18.16%。

此外,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对于公司存在船舶交付主体变更及交船日延长的情况,天海防务均未做到及时披露。

鉴于天海防务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天海防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对相关7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处5万元至30万元罚款。以上拟罚款共145万元。

记者还注意到,12月16日,深交所对天海防务及相关当事人下发了通报批评处分。经查明,天海防务于2017年12月以现金收购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楠控制的大津重工,大津重工在被收购前与刘楠原控制的佳豪集团等五家关联企业存在资金往来。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佳豪集团等五家关联企业因交易形成对天海防务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460.06万元。其中佳豪集团占用金额为4385.80万元。2019年,刘楠原控制的江苏大津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天海防务资金223.20万元。上述资金占用于2020年1月19日偿还完毕。

天海防务的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楠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刘楠原控制的佳豪集团占用天海防务资金,其行为皆违反相关规定。故深交所对天海防务及相关当事人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刘鹏律师提示,目前天海防务收到的是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待正式的行政处罚下达,法院也将开始受理投资者对天海防务的诉讼索赔。提起诉讼索赔不会影响投资者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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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l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