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巨额借款逾期未披露 中润资源被罚给投资者索赔机会

因3亿元债务逾期未披露,中润资源(000506)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期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公司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算是告一段落,待正式处罚下达后,公司还将面临大批受损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

中润资源于2020年4月15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用一年半时间查明:2016年5月,中润资源分别向崔炜、疏小倩、刘家庆、国金聚富、鼎亮汇通、上海翊芃借款,合计40000万元。截至2016年7月11日,上述借款中有27500万元借款本金到期未清偿,中润资源在借款到期前未能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书面文件,已构成违约,且上述借款本金金额占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16%。

至2017年6月30日,崔炜、刘家庆、国金聚富同意的展期届满,鼎亮汇通的借款也已到期,但中润资源仍未能偿还这4个债权人合计30000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也未在该日前取得债权人同意再次展期的书面文件,再度发生债务到期未能清偿事项。这30000万元借款本金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32%。

根据相关规定,中润资源应及时披露上述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但中润资源未对上述事项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4月27日才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因违反了“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中润资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李明吉等3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3万元不等的罚款。

鉴于拟处罚通知已经下达,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凡在2016年7月11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中润资源,并在2018年4月26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6666)报名,参与索赔。

目前,中润资源这笔借款尚未还清。崔炜多次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归还借款本金2.2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由于崔炜出借款项涉及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崔炜对涉案款项不享有合法的民事权利,其无权对该款项提出主张。但因法院具有追索权,公司在2020年底对上述借款计提利息和违约金,直接导致公司当期净利巨亏4.93亿元。

根据公司与法院确认的还款方案,公司拟分别于2021年偿还借款1800万元,2022年偿还借款4500万元,2023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8700万元,前期计提的利息及违约金将按照偿还借款的具体金额逐步冲回。预计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将分别增加利润1738.03万元、4345.07万元及7434.90万元。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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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loria